“社会治理是由政府、社会、公民多元治理主体相互协作的过程,也是多元主体共同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推进法治、德治、共治‘三治合一’才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州政协委员、都匀经济开发区杨加军说,近年来, 社会治理效果不佳的问题日益凸显,具体表现为,城市更大了,但服务群众的距离远了;人口更密集了,但引导群众的本领小了;社会更多元了,但凝聚群众的能力弱了。在工作中,也时常听到不少基层干部抱怨,工作压力“正在加大”,群众越来越“难以管理”,干部说话“没有威信”。
“为什么曾经坚固而深入的社会治理体系陷入困境?在我看来,就社会有效治理工作,要从多方面去解决。”杨加军建议,德治为先,强化道德建设,促进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首要的是推进德治建设,提升人的素质修养,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的产生,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其次是法治为本,保障发展大局更加稳定。他认为,要引导好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着力解决好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努力让他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实现社会治理出成效,就必须围绕实现共治、提高共治这个目标,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激发社会活力,促进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安定有序。
(编辑:冯薇 审核编辑:邹骐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