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上午,出席州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在驻地召开代表团会议,对各项决议草案进行审议。
当天,各代表团分别对《黔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黔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黔南州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黔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黔南州2017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的决议(草案)》、《黔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黔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黔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黔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黔南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草案)>的决议(草案)》进行了审议。
代表们纷纷表示,这七个决议草案客观全面,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充分反映了黔南人民心愿,必将促进黔南高质量发展,为老百姓带来更多获得感,对我州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后发赶超具有重要意义,一致赞同将七项决议草案提交大会表决。
(编辑:冯薇 审核编辑:邹骐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