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17日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亮海所作的《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中级人民法院要在中共黔南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平安黔南、法治黔南建设,加强人民法院过硬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黔南新未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